第二天,紀慕雲像往常一樣,等父親弟弟出門去了,伏在案上細細寫滿三張紙,告訴姨母,自己一家三口“一切都好”,“弟弟讀書認真,夫子誇了又誇”“爹爹每天吃藥,不咳嗽,痰也不多”,“鋪子裡的掌櫃太太帶我相看,沒有合適的,不想嫁人了。爹爹說好,慕嵐也說好。”
之後她把信紙捲成一束,用絲線繫住,和兩張二十兩銀票放進一個泛黃的細竹筒,兩面封死,用一張牛皮紙寫上姨母在湖南的地址,裹在竹筒外面。
下午她戴上帷帽,去了位於金陵城南的大福商行,交了二十枚銅錢,看著商行夥計記在一本厚厚的賬簿,用油布把竹筒一包,扔進寫著“湖南”的櫃子。
如果順利(平民百姓的信件不比官家驛站,時常會丟失,紀慕雲就遇到過,最可靠的是找專人去送,可那樣就太貴了),最多兩個月,姨母就能收到她的信了。
作者有話說:
字數不夠,趁週末多發一更,要不然下週上不了第一個榜單了。
古代應該是這樣寄信的,我特意查了一下下,有財力有人手的家族,專門派人送信,最可靠,也最不會丟~普通人只能託人送信,比如商人外出,到其他省市,就會有人託他帶信,當然是要給錢的。
或者像紀慕雲一樣去專門的商行,帶信過去。
第7章
史太太沒有違背諾言,一入四月,便張羅著給紀慕雲“添嫁妝”。
說起來,納妾和娶妻不同,女方是沒有嫁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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