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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歌舞雖然秉承了趙飛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終究不能公開拿出來賣的,不然跟在秦楚館就沒區別了。

文才換錢嘛,一般書生會幫人抄寫書稿,以換得些許銀子,但我一來嫌那賺的太少,二來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當初武則天就跟我說,書法對於我們這種不以書法為生的人來說,並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個美女,不管穿什麼衣服,都是美女。而書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與能力。

最後,我咬著筆桿,決定:還是寫文吧!

唐詩宋詞元曲,到了明清時代才盛行。

我何不開歷史先河,在這裡寫來賣?反正,以前寢室裡有個在網上寫文的女孩,每日似乎過得很充實呢。

好吧,我承認,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於賺錢與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這樣,我下定了寫文的決心。

寫哪種文呢?

嗯,記得唐代有種唐傳奇,短短的,雖然的寫得不錯,但仍是未免生澀。既然要開先河,就乾脆用白話文寫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紙張,寫起來並不難。

至於題材,當然是百合!

雖然我知道,在這個封建的時代,百合文的受眾不會多,就連在現代,百合受眾都是最少的,更何況是古代。

按無所謂,寫文嘛,本就是自己開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寫得不開心,怎麼能寫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著筆桿,略一沉吟,一個故事就在腦中成了型:某貴府少婦,因為孃家父親遭貶黜,便被婆家人嫌棄攆了回來,她這才明白,原來男人所謂的恩愛,不過是大難臨頭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對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從小長大的一位姐妹談起了戀愛……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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