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朝霞聽說自己女兒也住院了,還是三天以後的事。
她這段時間忙的暈頭轉向,為了季翰萬那點工傷賠償款,前前後後的託關係,都快跑斷腿了。
可是眼看著150萬的款項要批下來了,突然被工地領導拒之門外。說什麼,老萬的事再等等吧,上面領導說了,要等他的傷情鑑定出來,看看到底是不是重度傷殘。
聽聽,這他媽有一句像人話嗎?吳朝霞兩眼一摸黑,崩潰了,坐在辦事處門口,委屈著哭開了。季翰萬生前,很寵他們母女倆,裡外都不用她出面,是家裡頂樑柱。她和季窈都被保護的很好,不太懂人情世故。
這段時間為了跑這事,她紡織廠的工作也給丟了。沒了唯一的生活來源,等於斷了她們母女倆,在城市裡的活路。
村支書那邊倒是幾次提出來,要幫扶她們孤兒寡母,話裡話外就是讓季窈早點輟學,回村裡,早點嫁給他的兒子王宏柯。
支書勸她勸了一整天:“女孩子嘛,讀什麼書,考什麼高考。現在心氣兒高,吃幾次虧就知道了,大城市裡打拼哪有那麼容易,還不如嫁我兒子,王宏柯可喜歡季窈了,天天跟我提她呢。”
“我兒子出息了,畢業後就調去鄉屬辦事處,當了常務副鎮長。再混幾年就是個鎮長兼紀委書記。”
“季窈以後,多少也是個鎮長夫人的命。你還猶豫什麼?”
吳朝霞被說的,又心思活絡了。也不知道她這個女兒怎麼就那麼倔,眼睛都長到天上去了,鎮長都看不上?她還想上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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