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寧灼和薛副教授的談話聽完了大半,心裡已經有了數。
他直白地評價道:“寧哥太心軟了。”
寧灼在嫋嫋的煙霧間看他:“換你選呢?你會殺了他?”
寧灼知道,在所謂“理性”的判斷裡,大仇得報的薛副教授。死了最好。
從正義的角度來說,殺了人的人也是殺人犯,理應接受制裁,坦然赴死。
從功利的角度來說,擁有提取氯化鉀能力、又因為多年尋找女兒而沉默孤僻的薛副教授只要默默死在銀槌的某個角落,“白盾”就極有可能以他為兇手而結案,絕不會禍及“海娜”。
甚至從人道的角度來說,與其讓這位文弱的副教授未來一直生活在“我殺了人”的心理陰影裡,連續不斷地遭受折磨,不如死了乾淨。
就連薛副教授自己都一度以為,他不可能活著走出“海娜”。
但這些角度,統統不是寧灼的角度。
金·查理曼死了,是因為他就該死在這一天,還晚死了很多年。
而且,他並不是因為“殺害薛副教授的女兒”的罪名而死。
那憑什麼受害人就要因為“讓一個必死的強姦殺人犯拉斯金死得更慘”的罪名而去接受懲處?
世界上沒有這樣的道理。
當然,殺人仍然是殺人。
從生物學意義上來說,金·查理曼還勉強算是個人類。
如果薛副教授自己承受不住下毒的愧疚感,回來之後,他尋死的機會明明有很多。
然而他依然是體面斯文,溫和有禮,連頭髮都會整整齊齊地打理好,絕沒有一絲要去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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