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烈酒又沒有那種把房子賣給別人,就是忘祖的心理,而且這些從外地來京城討生活的人,也不見得真喜歡一直留在京城。
租別人家的房子,還要看別人家的臉色,可要是能有個自己的家,那不就能隨著自己的心意可勁造了。
而他房子的賣價,可能也就比租房子的價格高了些許,但也沒有離譜到尋常百姓賣不起。
反正陳烈酒自己想,他要是和許懷謙沒錢到了這京城,他是很願意賣一套這樣的房子的。
幾十兩銀子住一百年。
一百年他和許懷謙都成土渣子了,他管這房子如何呢?
至於他們的孩子,他有錢就給自己買一套,沒錢就去睡大街吧,他老子都能自己買的起房,沒道理他買不起,他要是奮鬥半生,連幾十兩一套房子都掙不來,他給他留再多家產,那他也守不住啊。
陳烈酒的想法太過於前衛,不是口水街的百姓們能夠理解的,他們看他說得這麼信誓旦旦。
全都不看好地搖了搖頭:“還是太年輕了,不知道天高地厚,這沒地契的房子傻子才買!”
“等他撞了南牆就知道我們這些人一開始有多為他好了!”
“是啊,都有修房子的錢了,何不如在我們南城修個大宅子,到時候我們這些人也能跟北城那些人一樣,去大戶人家家裡幹活了。”
比起陳烈酒來他們南城修房子來賣,眾人更盼望的是,他能夠在南城修一座宅子,到時候他們幫著宅子裡的官老爺洗些衣服,挑些水什麼的,也能補貼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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