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依依聞聲望去,人傻了——怎麼是一張在歷史書上見過裡的臉?
“鄭毓秀律師!”
“你認識我?”
鄭律師看向池依依,略顯吃驚。
就連邀請鄭律師過來的沈澗睿也撓了撓腦袋,疑惑道:“你認識她?”
…連他都不認識這是誰呢。
鄭律師是沈澗睿那位酷愛牌局的母親,在牌局上認識的律師,因為認識方式有些清奇,沈澗睿下意識覺得鄭律師專業能力不行,不想喊她過來。
要不是鄭毓秀對這樁離婚官司感興趣,打定主意要過來,恐怕還沒有今天的見面呢。
何匡晟一看對方是鄭律師,雖然有些可惜,卻還是將名片放回外套口袋裡,沉默不語。他準備邀請曾經留學日本,歷任法部主事和地方檢察官、大理院推事的馬有略(1)。
但何匡晟必須憑心而論,由鄭毓秀來打離婚官司會更好。
女律師,女原告,離婚案,數個關鍵詞組合起來,足以掀翻更大的影響力。
何匡晟是從訴訟結果著想,才選擇鄭律師,而池依依則是作弊地回憶歷史書上的介紹,書上都說鄭毓秀律師實力強橫,後臺極硬,還有個外號叫“包打必勝”。
像她這樣的外行人一聽就感覺,這位律師的實力一定很強。
鄭毓秀抵達法庭後,其他必要出席人物陸陸續續出現,分坐在不同的座位上。
穿著藍色囚服的李英奇,由法警壓到被告席就坐。
期間,他還扯著嗓子向阿香解釋:“桂香,我是被騙了,你莫要相信小報莫須有的謠言,我是你的丈夫,你怎麼能告我?你心裡究竟有沒有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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