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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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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寧持槍傷人的案子一審判為防衛過當,二審改判正當防衛。

案子歷時叄個多月,宋寧無罪釋放後,就辦理了退學。

退學當天,宋寧單獨找了一次張教授。

張教授熱情地接待了她,並說早就知道她是許知畫的小孩。

在她來之前,就有人來打過招呼,要他手下留情。

兩人聊了一下午許知畫,宋寧閉口不問來打招呼的那人。

離開前,宋寧問:“張教授,催眠真的能讓人忘記部分記憶嗎?”

張教授言笑晏晏:“催眠,就像是把電腦裡的檔案隱藏,雖然你看不到它,但它仍然存在。如果一輩子不點檢視,當然是看不見的。但是,人處的環境比電腦複雜,任何一點刺激,都可能不小心點到檢視鍵。所以,催眠只能短暫忘記記憶,要想徹底忘記,只能靠時間了。”

宋寧點點頭,寒暄幾句後離開了。

7月中旬,宋寧回老家,脫離了沉效嶽的戶口,並獨自出國。

她跟所有人做了告別,唯有沉聿修,讓人轉交了一封信。

“你收到信時,我已經在國外了。

3年前,我劃傷曹清清,被佳怡教訓,在床上躺了好幾天,那時候,你沒來看我,我真的很難過。現在我不肯見你,你就當是我報復你那時沒來吧。

其實,我跟曹清清挺像的。如果當初不是我仗著你們的愛護胡作非為,曹文良根本不會找上付聰,你也不會差點死掉。

知道嗎?我現在真的很恨你,恨你自作主張、自我犧牲,你甚至連遺囑都立好了。我是不是要盼望你早點離開,好讓我繼承你那豐厚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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