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寧吃完一盒芋圓,心情好了很多,果然甜食讓人快樂。
其間她媽打來電話,問她見到唐嘉樂沒有,唐寧故意說沒有,讓她媽去找唐嘉樂麻煩,提醒他快點回來。
結束通話電話才發現耳朵有些疼,螢幕上蹭了一片血跡。
她在後視鏡上照了照,應該是剛才摘耳環的時候不小心劃傷了。她痛感比常人弱,這點小傷並不算什麼,平時只要不發炎就放任不管,但別人看來可能有些恐怖。
唐寧想了想,唐嘉樂該不會給她買藥去了吧?她拿手機搜了一下,附近還真有家藥店。
從小學開始,就不乏異性給她獻殷情,唐寧司空見慣。但唐嘉樂不一樣——小時候他的確因為她父母的緣故討好過她,但一切終結四年前的暑假。
那天下著暴雨,他打著一把黑色的傘,卻還是被淋得狼狽不堪。雨聲太大,她甚至沒能聽清他之前說了些什麼,只聽到最後一句。
“我終於可以甩掉你了。”
這大概是唐嘉樂在她記憶裡留下的最濃墨重彩的一筆。
她那時才意識到,唐嘉樂是討厭她的。
仔細想想其實也算不上意外,唐嘉樂雖然名義上是她的堂哥,但家裡人甚至整個世家圈子都清楚,他不過是她的“看門狗”。
這種角色似乎應該只存在於封建社會——古代皇室或者大戶人家,從窮親戚裡挑選最優秀的那一個來陪自家孩子讀書,說是“陪讀”其實更像是僕從。
從她八歲開始,每一年的暑假,唐嘉樂都會被父母安排到她身邊,看著她學習和畫畫。但那時候唐嘉樂也才十歲,長得白白淨淨,像個小姑娘,還沒她個子高,怎麼可能管得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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