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王子,早日結婚才能誕下王儲。」我回答他:「這不但有功於法老、臣民以及全埃及,更是伊西斯女神所祝福、喜悅之事,為什麼不該拍手呢?而且殿下也確實到了該婚配的年紀。」
雖然內弗爾卡拉看上去,年齡區段貌似在十七到十九歲之間,都不到二十歲,但是古代人見歐西里斯神見得快,不早點結婚生小孩,留不了種。
內弗爾卡拉沒說話,表情看起來非常糟糕,就好像我現在說的話全是大不敬的詞彙,堪比當著他的面羞辱法老,或是高舉「庫獨」(庫施王國獨立)大旗似的。
我承認我這人是挺會拱火,見內弗爾卡拉這小子不高興,我還能讓他再不高興一點。
我把手裡那條用紅寶石象徵著太陽、金子部分打造成地平線與雙獅的項鍊,塞到內弗爾卡拉的手裡。
這條項鍊的akhet圖案,在聖書體中代表著日出與日落,意思是「重生」。那兩頭獅子分別是拉神與歐西里斯的跟班,所以牠們背對著彼此,一隻看日出的方向,一隻看日落的方向,頭朝東的跟著拉神的日行船跑,頭朝西的跟著歐西里斯的夜行船跑。
本來這是挺適合我的一條項鍊,既是拉神的妻子,又實際見過歐西里斯神,這個圖案我不戴反而都挺可惜了;然而二王子他老婆已經把屬於她的那一條丟了,總不好讓西臺公主遠嫁而來,連個禮物都沒有。我敢說這件事的丟人程度不遜於六日戰爭,埃及的外交形象真堪憂,身為現代埃及人的我感到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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