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維青收拾行李的時候,最在意的是一抽屜的金屬武器。
她將各種微型槍支拆成零件,裝進雨傘、口紅和墨鏡腿裡攜帶,同時沒忘記窗臺上的鬱金香。
抵達泰國的時候,項溼熱的空氣差點讓她喘不上氣來,維青不得不脫掉藕粉色的Burberry風衣,露出花花綠綠的襯衫短袖。
清晨六點多,已有穿著袈裟的和尚在接受佈施。項維青沒有這個打算,她不想脫掉腳上的難脫的高幫帆布鞋,也不想接觸什麼慈悲與安寧。最後終於在乘了幾趟車後,來到了十年前牧德的藏身居所。
房子是獨立的一棟,門口堆了兩輛破損的腳踏車。
項維青用從花盆裡掏出來的鑰匙打開了門,她一手搭著風衣,一手抱著鬱金香,背上揹著一個旅行包,擠過狹小的門框進了屋。
這個房間有明顯的居住痕跡,和記憶裡相比沒有變化太多——擁擠的客廳,無法工作的電視機,硬邦邦的白色床頭,充滿華人氣息的調味料……
而真正翻天覆地的,是臥室——
照片貼了滿牆,連天花板都無從倖免,像修格斯全身的眼睛,記錄了某個人,對,一定是某個人,十年來的一舉一動!這裡儼然是一個戀童癖或者連環殺手的工作室。
照片上有狼藉的殺人現場和某些莫名其妙的物品,它們按時間軸錯落有致地排列,巧妙地繞過床頭櫃上的蘇格蘭樂隊,每一個成員都是小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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