鉻黃色的窗簾把陽光打散,化在公寓魚骨狀地板上,哥特味的傢俱似乎天生與陽光不合,但好在不是所有黑暗的地方都需要光明,這是牧囂與項維青的共識。
開放式廚房裡,透明的燒水壺又一次滾動起來。牧囂正哼著小曲衝咖啡。白色立領襯衫顯得他十分挺拔,頭髮三七分開遮住了半邊眉毛。
牆上的鐘指向十二點半,他還記得自己一點半要到機場,並帶上護照。
他給鬱金香澆了水,它目前深埋於漆黑的土壤中,不知在計劃著什麼詭計,待來年綻放出驚人的顏色。
門鎖開啟,黑色的馬丁靴與地板的接觸聲音非常簡短,鑰匙叮鈴鈴地落在鞋架上的竹籃裡。
“你回來了?”牧囂微笑。
項維青冰冷地看著他,仔細分辨還帶有一絲疑惑的情緒。
直到此時此刻,她的憤怒還是以疑問的形式體現的,忽視手腳的麻木,腓腸肌某一瞬間的僵硬,她確實只想問問他——
“怎麼沒去機場?”
牧囂挑挑眉,他襯衫的袖口在剛剛倒咖啡時挽了起來,露出清晰的腕骨,和持槍練就的肌肉互相磨合,呈現穩定的力道。
項維青想,既然他不想用指骨做念珠,那腕骨也不是不可以。
她身上濺了點血跡,滲透在黑色的工裝服的胸前口袋上,那個位置偏上一點,是她被捅過的刀傷。
“正收拾行李呢。”牧囂說,“沒想到你這麼快就搞定。”他站立著,將衝好的咖啡放在躺椅旁的小桌上,下方墊了杯墊。這是他第一次記得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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