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瑞抒有過一段婚姻。
家裡定下的也沒跟她商量,領證前一個星期把人喊回家吃飯,通知完給千瑞抒看了照片,讓她準時去民政局報到。
對方跟她同齡,比她大幾個月。他是家裡不受寵的兒子,為了爭家產犧牲婚姻。別人新婚夜你儂我儂,他倆新婚夜穿著婚紗西裝坐在床上對峙,想在婚後協議裡為自己謀求最大利益。
千瑞抒是搞藝術的,對錢沒什麼興趣。而對方只愛錢,對她沒什麼興趣。兩個人和平共處了幾個月,當了半年恩愛夫妻,也做過幾次。
原本應該就這麼處下去,結果對方家裡出了事。千瑞抒再次被喊回家吃飯,飯吃完後,離婚的事也定下了。
這就是她為期半年的婚姻。
半年,都沒過新婚就離了,全然不考慮千瑞抒在外的名聲。
朋友為她鳴不平,千瑞抒倒不吭聲。
她哪有資格吭聲呢,所有的一切都是家裡給的,沒有什麼東西是屬於她的。
那些人在向她表白時,總愛說什麼只屬於你。
年輕的千瑞抒信以為真,後來她才意識到什麼只屬於你這種話全是假的。
一筆筆費時間畫出的油畫晾乾裝框被助理搬走,千瑞抒不清楚自己畫作的歸宿,只知道不是賣掉就是送人。
不是沒爭取過,無疾而終。
次數多了,千瑞抒也懶得再去爭。什麼都不曾擁有,意味著什麼都不會失去。
千瑞抒抽菸,但不喜歡家裡有煙味。
她就是矛盾的集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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