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部族中的族人士兵,也一起投入大宋西軍麾下。
熙河經略王韶奏請天子,官家趙頊便批下了一個“河州義勇”的編制給這些蕃兵,讓他們有資格從宋軍這裡獲取一部分資源補給,但前提是,他們的兒郎們必須能為大宋所用。
但怎樣才能讓這些“義勇”與宋軍很好配合,成了一個大問題。
這些蕃兵絕大多數不太會說漢話,他們中會說党項話的人估計比會說漢話的人還多。
此前數十年,在熙河一帶,這些蕃部都與宋人為難慣了,見面時多半乾著搶馬搶糧的勾當。現在陡然投降了對方,蕃兵們一時很難轉變成“義勇”。甚至大宋朝中的不少官員也很擔心,蕃人究竟能不能為我所用。
然而王韶卻採取了種建中的諫言,將蕃部來的“義勇”,與宋軍一道,混編成了蹴鞠隊。每支隊伍必須由五名宋兵和五名義勇組成。
組隊之後便是各隊比賽蹴鞠,捉對廝殺,每天上午下午各比一場,比輸了的會被罰照料牲口,勝了的隊伍晚間的伙食裡能多一口肉。
這種蹴鞠可不比司馬光在杭州城裡看到的那種“有裁判”的蹴鞠比賽。這種蹴鞠,除了“不能用手觸球”以外,就沒有規則,任由雙方“野蠻”對抗。
剛開始時,好多隊伍都自然而然地分裂成了兩半:漢人與義勇,無法聯合,進了球各自慶祝各自的,輸了便彼此埋怨,相互指責。
但漸漸地,有些隊伍開始磨合,他們發現十個人的隊伍,絕對要好過“五個加五個”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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