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官府現在就封禁、毀版,算不算是‘不教而誅’?”
明遠聽了蘇軾的一番話,頓時也沉吟起來:
看起來,現在的問題是,印刷技術搞上去了,版權意識沒能跟上來。
老百姓不知道私下刻印他人的著述是一件不法的勾當。
如今最正確的做法當然是像後世一樣,由著書者到官方機構進行“版權登記”,然後授權印書坊雕版印刷,並且在這些“正版書”的扉頁或者底頁印上授權資訊。
以後再出現“私印”,由官方取締,並按照銷售額處以罰金就行了。
但問題是,現今人們心中對“版權”和“專利”還沒有任何概念。
新出的工藝和發明,只要不太複雜,就會被迅速傳播開,甚至銷量很好的商品,市場上也很快會出現仿冒。
就像長安張嫂做的“白玉豆腐”,面世沒多久,滿城就都是周王李家的“白玉豆腐”了。若不是因為張嫂堅持用山泉水,用最好的材料,再加上明遠指點她的飢餓營銷,張家白玉豆腐也很難打出那樣大的名氣。
這種“學習”,固然有助於加速傳播新發明和新工藝,但對“原創者”的積極性,也是不小的打擊。
所以,當務之急便是讓“正版書”在士林與百姓心目中確立地位。然後再推動官方機構,保護版權和智慧財產權。
該怎麼做呢?
明遠正在思索,那邊蘇軾已經起身。
他整了整衣冠,嚮明遠與種建中拱了拱手,道:“今日有緣,認識兩位橫渠弟子,是蘇軾之幸。然而某亦有別務,不能久留,就此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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