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總,你要是這麼說的話,我也有幾個要求?”
既然是談生意,韓朝不介意坐下來好好談談。
主要是剛才柳青依已經把不離婚的堅決態度都表明了,關鍵是她說得那些話都很有道理。
韓朝確實很計較得失。
“只要不太過分,我都能答應。”
能再重回談判桌,柳青依覺得可以讓步。所以她也擺明了自己的態度。
“第一,以前的那份合同作廢。重新擬定合同。這個不知道柳總可有意見?以前那個合同,除了工資還行,當然那是對曾經的自己,其他的各種條款,完全就是不平等條約……”
談生意嘛,當然是爭取自己的利益。所以,第一步必須取消不平等條約。
“合同可以作廢,但是時間必須還是原合同那麼長的時間。這個沒得談。”
對柳青依而言,三年的婚姻生活,這是最底線。現在婚姻已經進行到第八個月,其實只要雙方配合,剩下的28個月也很快就過去了。
“不是,柳總,為什麼就一定要那麼長時間呢?”
“你以為我花錢找人結婚是好玩嘛?三年是底線,至於為什麼一共是三年時間,這個你就不用多管了,你只管提條件。”
其實如果跟韓朝離婚,不影響自己的利益,柳青依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離婚。
那個死男人讓她受的委屈還少嘛?憑什麼得慣著他。
但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很明顯現在她就得慣著韓朝。
“第二,我現在搬出來住,房租補貼一個月5000,當然,假如我想回你那別墅住,還是無條件入住的。這個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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