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簽好後,陸漁是被林森開車接走的。
這是第二次,在她和宋習墨徹底鬧掰之後,坐上了林森的車。
早上的墓地很安靜,陸漁在墓前放下一束百合花。墓碑上是一個年輕女人的照片,她容貌精緻,眉宇間神采奕奕,笑得自信極了。
“媽媽。”陸漁站在墓碑前,“好久沒來看你了。”
當然,沒有任何迴應,陸漁對上照片上那雙眼睛,也笑了笑,“我要去找爸爸了。媽媽,你也想他了對不對?”
縱然是笑著,可眼淚卻順著她的臉,滴到了那束百合花上。
不遠處,吳之語看見陸漁哭了,她嘆了口氣,看向林森。
此時的他不像平常那般吊兒郎當,見陸漁落了淚,眉頭倏地皺了起來,立刻就要過去。
“你幹什麼去?”吳之語一把拉住他。
“她哭了。”林森回過頭來。
“我當然知道她哭了。”吳之語說,“林森,我明白你現在的想法。但我勸你不要這樣做。”
陸漁離婚了。
林森滿腦子都是這句話。
聽見吳之語這麼說,他問:“為什麼?”
“說實話,我看得出來你喜歡陸漁,陸漁自己能不知道嗎?她一直都只拿你當朋友,這個你自己也清楚吧。”
“我喜歡她就夠了,她當初也不是因為喜歡宋習墨才跟他結婚。”
“是。你可以說宋習墨是用錢把陸漁捆在身邊,可當時他的的確確幫了陸漁,他做到了連我們都沒能做到的事。當初宋習墨是唯一一個肯幫陸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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