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了每個輪迴找她,裴懿就決不食言,找了幾年終於在一家孤兒院找到她,“還好,還是嬰兒不記事。”裴懿抱著七八個月大的孩子。
凌奚和鍾晚一臉複雜,複雜的主要是鍾晚,對於鍾晚而言這就好比閨蜜變成媽。
哦,不,是女兒。
但是她不理解凌奚為什麼還挺願意幫裴懿這個忙的。作為一個能活幾百年壽命的人類而言,身邊一個個親人的離去,已經看破生老病死。她還是很開心,自己的好友輪迴還能用這種方式再續。
凌奚不想讓鍾晚覺得自己幼稚心態,自然也不打算和鍾晚說,年幼期被騙喊爸爸媽媽的事情,現在覃歌作為養女,加上以後裴懿肯定要娶覃歌,那他變成老丈人也無可厚非。
*
“為什麼我不跟爸爸媽媽姓啊。”上了小學的覃歌小朋友一臉不高興的問道。
這是他們商量之後決定的事情,比起跟任何一個人姓,不如就隨了她以前,即使輪迴轉世,靈魂始終不變,“因為媽媽有個很好的朋友姓覃。”
“所以我是個紀念品咯。”覃歌小朋友坐在兒童椅,不爽的看著窗外。
“怎麼會,覃歌不僅是我的女兒也是我的朋友。”鍾晚開著車,看著後視鏡裡稚嫩的臉蛋,這種感覺真奇妙,朋友更像自己選出來的家人,“覃歌,我們一出生的血緣註定了我們無法去改變自己的親人,無論你喜不喜歡對方的生活習慣,對方的為人處世你都只能被迫接受。但是朋友不一樣從一開始相處過程中,是欣賞或是想成為對方那樣的人,或者是喜歡她某些方面,慢慢彼此關係就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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