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至今還沒想通,白眠到底想幹什麼。他們兩個人的婚事,是由鄭父和餘父訂下的,他們喜不喜歡彼此根本就不重要,不過是權衡利弊最好的結果。
他的確是愛玩了點兒,可是又怎麼了?他比起他那些朋友對自己妻子的態度,對她已經夠好了。
白眠出生貧寒,十六歲來到餘家,從讀書到工作都離不開餘父的資助,就連她買房的首付都是餘父借給她的。
餘父對她這個貧困生可謂是仁至義盡,一度讓餘思雅和其母懷疑,她是餘父養在外面的私生女,對她百般刁難。
而今她在博物院轉正的事,也仰仗著鄭父,只要等他們正式領證結婚,她轉正想去哪個崗位,不過是一句話的事。
可是現在,她偏偏什麼都不要了。
明明替他道歉再賠幾個錢,就能擺平的事,她不知道犯了什麼軸,偏要和他分個對錯。
“我怎麼會不好過呢?”白眠對他話感到詫異,不得不再次感嘆他的自知之明:“離開你,我的好日子才剛剛開始呢。”
白眠起初還天真的以為,這些事忍忍就過去了,然而別人無心的一句“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卻把她點醒了。
這不是忍一時的問題,這是要忍一輩子的問題。
現在他們用轉正的事,拿捏她結婚,以後就會拿捏她生孩子,而依鄭意的混賬程度,像這樣的事只會多,不會少,絕對不可能就此結束。
等真正結了婚,鄭意再惹出這種事,她就不是一句“與我無關”能糊弄過去的,而是要承擔的共同法律責任,和他面對相同的命運,成為命運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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