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在這樣的生活裡獨自長大,狀態都不會好。駱枳能替那個快要倒閉的影視公司出頭,能帶著一群同樣像是散兵遊勇的部下出來跑資源、談對賭,已經讓他們很驚訝。
但只要你願意和他談一談,和那個年輕人面對面坐一會兒。
只要願意不受任家那個繼承人的干擾、也不被那些偏見和流言影響,認真聽一聽他說的話,給他一點慢慢把話說清楚的時間。
剛起步的那一年,和淮生娛樂的合作的企業和資源雖然不多,但其實都相當牢固和穩定。
“沒道理可講,你只要看他的眼睛。”匡礪說,“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不會騙你。”
方航灌了兩口啤酒,笑著補充:“他也的確不會騙你。”
他們總經理就是這種脾氣,明熾不喜歡說話、也不喜歡貿然做空口的許諾,但只要是他答應的事,就一定會做到。
除了對自己,明熾不會違背對任何人的承諾。
現在也包括他自己了——他也不會再違背對自己的承諾。明熾站在夜風裡,他身後是萬家燈火,他的眼睛比燈火和星辰更亮,那是種異常沉靜的、絕對不會被摧折的清亮。
“這些燈裡。”
明熾說:“會有我們的一盞。”
“先生。”明熾把手給他,“等我領你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趙嵐:明天約飯,和先生一起去。
火苗:明天約飯,和先生一起去。
第84章 故人
第二天一早, 趙嵐提前坐在了茶餐廳。
她比約定早來了整整一個小時,把家人準備的所有的禮物都帶上,還是忍不住問先生:“弟弟會不會不想來?”
“不會。”先生牽著她的手, 認真回答她, “弟弟和你一樣勇敢。”
趙嵐握緊先生的手, 又仔細整理好衣領。
她看了看窗外,收回視線, 撥著茶杯慢慢地轉。
她知道弟弟很勇敢。
被她從柴垛裡抱回去的孩子,就算醒來後也很少說話,幾天後她知道那個孩子叫火苗。
那些人不准他們再記住自己的名字, 要他們把以前的一切都忘掉, 否則就會一直打到把他們不會動為止。
所以他們約好了, 她叫弟弟“火苗”, 火苗叫她“姐姐”。
那三年裡,他們除了不分白天晚上的幹活和捱打,就一直在想辦法逃出去。
能找到的機會不多, 他們被盯得很緊,有次雨下得很大,他們趁著去割草的機會拼命跑, 差一點就成功了。
那次他們跑到一片莊稼地裡,藏在玉米秸稈中間, 鋒利的葉片把他們身上手上颳得全都是血痕。雨大得要命,雷聲轟鳴閃電刺眼,搜他們的人腳步聲近在咫尺, 手電筒的光到處亂掃。
“姐姐。”那個男孩用力攥著她的手, “逃跑的是我。”
“我逃跑了,你是來找我……就這麼對他們說。”
那一次他們已經不可能逃得出去, 必須要想個說法來解釋,不然兩個人都不可能過的了回去那一關。
“我年紀太小,照顧不好我們兩個,你不能捱打。”
弟弟的聲音很低,在肆虐的暴雨裡輕輕打著顫:“你好好的,我們才能逃出去。”
“我活下去。”弟弟答應她,“姐姐,我答應你,我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的。”弟弟告訴過她很多遍,“我有妹妹,沒有哥哥她會害怕。”
弟弟每次都會活下來,每次都會掙扎著告訴她,家裡人在找他,他要逃出去回家。
後來的事又是場噩夢。她看著那個男孩子掉轉身衝出去,她死死咬著牙關,逼自己按照商量好的去演,看著那些拳腳木棍毫不客氣地向下落,全砸在弟弟的身上。
她看著那個孩子逐漸不再有動靜,終於再受不了……她無師自通地學會了怎麼當一個瘋癲的、想要孩子想得腦子有病的準母親。
她歇斯底里地去和那些人鬧,把那個孩子從拳腳裡搶出來,把他護進懷裡,不斷地去握垂下來的、冰冷的手,抱在懷裡搖晃著喊寶寶。
到這個時候那些人反而滿意,他們要的就是這樣的“貨”,認為她終於想通了,收起傢伙四散離開。
一個星期後火苗醒了,依然躺在床上不能動。
斷的肋骨傷了肺,讓當地的土醫生接上了,傷的地方糊了草藥,稍微坐起來一點就會咯血。
那個孩子睜開眼睛,隔了一會兒忽然認出她,眼睛裡就淌出笑,發不出聲地叫她“姐姐”。
……
這樣的日子過了三年。
那三年裡兩個人相依為命,一個人撐不住睡著了,另一個人就抱著鐵釺守夜,任何一點動靜都會立刻驚醒。
趙嵐很清楚,明熾很勇敢,明熾只要答應了就一定會來。
但她還是擔心這次約見有些早。
“我們也會聊天。”趙嵐被先生握著手,輕聲給先生講,“他說媽媽不是故意的,那是場誰也沒料到的意外。”
“他說一下丟了他和妹妹,媽媽一定非常自責。哥哥在國外,但是聽說了這件事,應該也會擔心。”
趙嵐低聲說:“他很自責,他覺得自己不該丟,他說那天他應該更機警一點,更有自我保護意識。”
他們也不是每天都只聊怎麼逃跑,那樣人會被壓抑憋瘋的,他們也聊等逃出去以後、回家以後的事。
這是他們拼命活下去,拼命往外逃的最大動力。
這是他們最快樂的時候。
只有這個時候,他們像是不到二十歲的大學生和不到十歲的小朋友。
“我一回家,就要抱著爸爸媽媽哭。”
趙嵐抱著膝蓋,手臂託著下巴:“我還有妹妹,妹妹也要撈過來哭。”
火苗也學她,也抱著膝蓋,手臂也託下巴:“我也要抱著爸爸媽媽妹妹哭。”
他發現自己贏了一局,立刻補上:“我家還有哥哥。”
“這麼耍賴!”趙嵐點他腦袋,“那我要在家裡的床上睡一天一夜不起床。”
火苗立刻超級加倍:“我要睡三天三夜。”
趙嵐快忍不住笑,還要假裝生氣:“好啊,那我還要把這幾年的事都補上——我要一口氣過三個生日,直接加滿二十歲。”
“我要一口氣過四個。”火苗精準打擊,“我丟的那天就是生日,蛋糕上插三十四根蠟燭。”
趙嵐被他全面打敗,決定採取最終的制裁性手段,往手上呵了幾口氣,去碰他怕癢的地方。
……
他們兩個笑得倒在草垛上,那是那三年裡他們最高興的幾分鐘。
那天晚上趙嵐夢見了自己回家,她猜火苗也夢到了。但不知道為什麼,那個男孩子不像之前那麼高興,反倒隱約像是多了點心事。
“怎麼啦。”趙嵐趁著割麥子的間隙,彎下腰問他,“擔心咱們逃不出去?”
火苗想也不想地搖頭,用袖子擦去汗水,露出一個很短暫的笑。
趙嵐不准他再去幹重活,要求弟弟站好不準動,蹲下來檢查他的腰。
瘦得嶙峋的腰脊有一塊骨頭凸出來。當地的土醫生不敢按,說是打傷的,按不好往後連走路都走不了,只能等回頭去城裡的大醫院治。
“等回家了,一定要跟爸爸媽媽說,把腰治好。”
趙嵐把他的衣襬放下來,轉到他面前,抬手摸摸他的耳朵:“還有這兒,記住了嗎?”
火苗聽話的點頭,也摸摸她的頭髮:“姐姐也要養身體。”
“肯定。”趙嵐握拳,“等我們都好了,就約飯。”
她想想都餓得不行:“我現在想起食堂都饞死了。哇,還有年夜飯,一家人一大桌子菜,回頭我們兩家一起吃,就是兩大桌菜,太棒了吧。”
火苗的眼睛也跟著笑,一起握拳:“約飯約飯。”
……
這頓飯一直耽擱了十三年。
“不是你們任何一個人的錯。”
先生對她說:“造化弄人。”
成功逃出去的前幾天,他們被那些人瘋狂報復,這次趙嵐沒再讓弟弟攔在自己面前。
那些人總還不至於相信一個十歲的孩子有能力偷手機報警,趙嵐把火苗推到身後,自己被那些人關在全黑的房間裡。
即使連那三年也算上,那大概也是最恐怖的三天,那三天足以摧毀一個人全部的神智。
趙嵐的記憶在那裡發生了斷裂,只依稀記得懾人的械鬥聲,她歪倒在房間的角落,房間的門被人用力推開,有穿著制服的人衝進來。
在那之後,趙嵐被救出去,確診了應激的心因性失憶,養了很久的病。
趙嵐一點點走出來,重新去面對那段過往,找回過去的記憶,想起自己欠弟弟一頓飯。
“我在那三天裡死了一次。”趙嵐對先生說,“然後用十三年活過來。”
“那個孩子。”趙嵐說,“我弟弟。”
她低著頭說:“他慢慢死在了那十三年。”
那個孩子說過的事,沒有任何一件變成真的。
那天火苗醒來後為什麼有心事,在想什麼?
是不是隱約意識到了或許一切未必像想的那樣,即使回家了也不會有補上的四次生日、不會有能賴三天三夜的床?
是不是那個七歲就走失、在外面磕磕絆絆長到十歲的孩子,其實已經對家人隱約有所預感,猜到了一部分可能會有的未來?
但恐怕也猜不到更多了。
怎麼會有十歲的孩子能猜得到,死去活來多少次、帶著一身傷逃出去,等待他的是那樣的十三年。
——就在前兩天,為了最後確定一部分資料的真實性,趙嵐還跟著龔老師走訪過任家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