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喬比祁言舟矮上不少,兩人並排坐在同一級臺階時,她抬眼,剛剛好能看到他清晰凌厲的下顎線,以及高挺的鼻樑。像是拿尺比出來一樣,比例完美和諧地恰到好處。
不可否認,這張臉,確實具有欺騙性。
沈喬忍不住低低笑了一聲。
祁言舟扭過頭,“笑什麼?”
“沒什麼。”
“嗯。”
這個應答,導致再次兩相無言。
終於,沈喬嘆了口氣,在心裡醞釀好了措辭,字斟句酌,開口:“祁言舟,很抱歉過來打擾你。其實是我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
祁言舟點頭,示意她繼續。
沈喬:“過程比較冗長……總之就是,可能以後,我也回不去原來那個家了。”
算算年齡,事實上,再過沒幾個月,她就要滿18歲了。
18歲就是成年人,哪怕她被趕走,再次被遺棄,也不能符合收養與領養條件。
更何況,誰會收養一個即將成年的孩子呢。
問題就是到18歲中間這幾個月。
沈喬還在上學,沒有謀生手段,沒有錢,也沒有地方可以住。縱使她想打工掙錢,也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而且,她也還想跳舞,無法放棄這件事。
怎麼辦呢?
這樣看起來,樁樁件件都是困局。
思及此,沈喬神情變得低落起來,“……我是想,如果你不願意麻煩的話,至少,能不能告訴我,你在哪裡打工?我也想去。”
祁言舟定定地看著她,倏地,出聲問道:“那明天的比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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