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爹還能害你?你在供銷社應該知道外頭鬧的多厲害,聽著都讓人害怕,萬一有人說漏了嘴,你再讓蘭小兵抓了,咱就是拼了命也救不了你。”
楊春花越說越苦口婆心,“你就是不為自己考慮,也想想你婆婆,她那身份也是個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得炸。季天澤有本事,爺爺是幹休所的老首長,他一個知青都能當上民兵隊的隊長,嫁給他,蘭小兵肯定不敢找茬。”
說起來楊春花心裡就發苦。
新民大隊有條大河,她小閨女溫九鳳十二歲的時候落過一次水。
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隊食堂的飯碗裡,飯湯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餓得慌。
溫九鳳有天實在餓得受不了,到河裡想找找有沒有泥鰍,腿抽筋差點沒上來。
是當兵回家探親的楊大志救了她。
等這妮子十七歲初中畢業,家裡給說親的時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給常年不回家的楊大志。
楊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藍軍打鬼子壞了身體,雖然有個供銷社的鐵飯碗,但總是病歪歪的,楊大志他娘於婉茹還是中農出身。
家裡有個隨時可能嚥氣的公爹和還在唸書的八歲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過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楊春花不想同意,卻沒法說,畢竟是救命的恩情。
人家裡也說了,嫁過去就讓溫九鳳頂了楊大志他爹在供銷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個鐵飯碗,可是地裡刨活的老百姓羨慕都羨慕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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