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這條命都是方黎撿回來的,那麼理所應當的,他也是完完全全屬於方黎的,且只屬於方黎一個人的。
方黎撿到秦衛東,是很小時候的事了。
那時候方黎七歲,剛過完年,方宏慶帶著李文玲只在家裡匆匆待了兩天就忙著賺錢去了,方黎白天想他媽,一個人跑到山路上,想著只要順著路跑,就能跑去城裡見母親。
那會兒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條路有多遠,他跑累了,山路還彎彎繞繞望不到頭,肚子餓得咕咕直叫,天也黑了。
方黎想哭,忽然聽到旁邊荒草堆裡有動靜,他嚇了一跳,等終於壯著膽子扒開一看,竟發現裡頭躺著一個昏迷不醒的男孩。
那個男孩就是秦衛東。
方黎嚇壞了,看著男孩不知道被誰就這樣扔在山路邊,渾身發著高熱,額頭上還有大片血跡,他嚇的摔在地上,連叫了他好幾聲都沒人應,眼見著天要黑,他奶還在家裡等他,年幼的方黎怕捱罵,只好拖上男孩的兩條手臂,就這麼踏著黑,一路累得停歇了好幾次,才把人揹回了家。
他奶在山裡待了一輩子,一邊給男孩燒水擦身子,一邊念著作孽啊,定是那些人販子幹得喪天良的事,不知道從哪兒拐來的好孩子,孩子病了,就扔到山裡不管了。
方黎在旁邊玩著從男孩身上扒下來的衣服,那是他從沒見過的衣裳款式,整齊的扣子有兩排,他扭著一顆對著屋裡頭的燈看,薄薄的扣子像是經過手工的精細打磨,透著淡淡的光澤,比他見過的所有礦石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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