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敏哈哈大笑,說道:“此乃喜事爾,焉有怪罪之理?”嘴上雖然斐敏是這樣說,似乎完全沒有芥蒂的樣子,而實際上在心中除了有惋惜之意外,還有一些不滿。
惋惜是因為斐潛娶了荊襄黃氏之女後,斐敏家中就算找到了合適的女子,也不合適再嫁給斐潛了。
因為除非斐潛將黃氏休了,否則嫁過去就只能是一個妾的地位,而這樣的一個妾的地位對於斐家主支的女子來說,將是一種羞辱,是絕對不可能接受的。
當然,若是斐潛身份地位能有極大的提升,那麼自然就算是婢女,也有大批的人心甘情願……
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媵會成為側室,地位比妾高。後來媵和妾漸漸不分。《禮記*內則》曰:“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在漢代,除非你有特殊的貢獻,才可以娶到八個妾,也就是“功成受封,得備八妾”;而一般的官員也就最多娶妻妾三個而已,即“卿大夫一妻二妾”。如果是平民百姓,一個小老婆也是不準娶的,“庶人一夫一婦”,只能守著一個女人過日子。
所以如果是在漢代,像斐潛這樣官職沒有達到“卿大夫”級別的,若是膽敢私自納妾,嘿嘿,追究起來,立刻就可以讓喜事變為喪事……
因此斐敏的那些不滿也是由此而來,明明自己有寫過書信給斐潛,暗示將給斐潛尋找一門親事,卻沒想到斐潛不僅不接受,而且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便娶了荊襄黃氏,致使斐敏原本的計劃就落空了,這自然會讓斐敏覺得不怎麼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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