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戶一保,百戶一甲?”
長安街頭,在告示之前,佔滿了人群,議論紛紛。
“保甲之內,具連坐制,若有罪責,不告奸者同罪。告者,免罪並獲罪財之半!”有人大聲朗讀道,然後嘖嘖感嘆,“告者取其半!如此一來,必亂矣!”
“嗯……也不盡然……”另外一人指著其中一條說道,“若誣告者,反罪……”
“村寨之戶可先行各擇連保,”還有人說道,“軍爵者,另列軍冊,不入保甲……”
“同保之內,若有盜賊,縱火,奸逆,蠱毒者,知而不報,論保甲律……”
“這……”有人感嘆道,“此乃公孫之法也……莫非驃騎欲學……”
“慎言!”
“如此告示,既已明示,如何慎言?”
議論紛紛,但是護在告示之前的兵卒卻像是兩尊神像一樣,仰著頭,眼皮拉達下來,就像是看著螻蟻一半的目光看著面前因為保甲法推出而有些躁動計程車族子弟。
評論議政?
可以啊,但是評論歸評論,該執行的時候依舊不含糊。
更何況這個連坐制度,又不是斐潛首創,老關中已經很習慣了,不算是什麼大事,只有這些外來的傢伙,才是一副鄉下野人的樣子,實在是沒有見過什麼大場面,鄙視之。
斐潛準備的保甲制度,也是拾人牙慧。
當然,連坐不是秦朝公孫鞅,也就是商鞅的專利。早在《周禮》之中就有記載,表示在周朝時期就已經設立了專門管理戶籍的官職,在國家的基層社會中實行什伍連坐制度,只不過秦朝真正算是將其徹底的落到了實處,並且嚴格執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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