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最後一年,我還是時常約張志聰去圖書館讀書,也許是青春期的關係,最近我時常會夢到一些成人男女在一起的事情。
最近去張志聰的家時,他父母似乎不太喜歡我,我偷偷聽到他父母說,我初中時還是個男孩子,他們的孩子如果跟我在一起,他們家可能就要斷了香火了。
if:獨自選擇的道路
我偷聽到張志聰父母的話後,考慮了幾天就選擇與張志聰讀不同大學。
我選擇就讀美術專科藝術大學,在大學第二年認識導演系林學長。
林立志先透過演員考證與街頭藝人證,不過他大學畢業做了兩年臨時演員,就重新回大學就讀導演系因此認識到我。
直到大叄時,林立志才主動追求,我才知道林立志重讀現在小我一屆,不過直到林立志追求我叄四年後,我才答應他成為男女朋友。
因為林立志朋友圈的關係,我竟然在25歲成為知名歌手。
實際上,我身高為167.5胸88.5/70腰52臀87.5公分的身材,高顏值又有料的D罩,很快就開始走紅,但是當歌迷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就必需以我不錯的歌唱實力繼續。
清醒後,我發現我正在跟林立志辦結婚喜宴?
我現在雖然是歌手,但是歌曲實際上是朋友們組成的工作室製作的,大部份都是林立志的朋友。
婚後兩年,我為林立志生下一個女兒,但是林家父母一直要求我再生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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