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議事廳附近逛了一圈,實在無聊,唐森又來到了北區,徐巖苗幾人好像就在這邊擺攤。
北區的街市,一如既往地繁華,吆喝聲充斥著大街小巷,讓人恍惚回到了末世前。
唐森不知道徐巖苗幾人擺攤的具體地點,一路走來,兩邊的店鋪和攤檔倒是吸引了他不少的注意力。
這裡除了最常見的食物外,還有很多雜七雜八的東西,小刀、鐵鍋、舊書、雜誌、碗筷……幾乎無所不包,更奇特的是,還有手機“專賣”店。
末世下,手機等一切電子產品無法使用,更不用說沒有電連機都開不了,但就是有人在賣,都不知道擺出來誰會買。
至少唐森可以確定,自己不會買這些無用的東西。
走了小半條街,依舊沒有見到徐巖苗幾人,唐森很有耐心,反正時間也多,他一邊走,一邊看。
忽然,他目光定格在一處路邊攤前。
那裡,擺攤的是一對中年夫婦,還有個小孩就坐在兩人中間,好奇地打量著路上過往的行人。
唐森暗叫一聲好巧,這兩大一小不正是他在路上遇到的那隊人中的一家三口嗎?其中的小男孩還對他有“一飯之恩”,他們也來到了聚居區。
三人攤前賣的是一把柴刀,以及一把菜刀,還有一張獸皮,唐森看著很眼熟,獸皮上的短毛是青色的,雖然沒了腦袋和利爪,但已經打過不少次交道的他知道,那是圓耳狼的皮毛。
估計是當時被自己殺的那幾只圓耳狼留下的,被他們剝了狼皮也不意外,也許還吃了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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