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筠非常喜歡他,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就算說了分手,愛也不會消失得這麼快。
拒絕他的原因無外乎三點,一是網上的替身謠言,二是林苑的反對,三是公司為她打造的人設。
青筠現在是女明星,屬於沒作品的流量明星。流量明星要立人設,不能輕易談戀愛,青筠迫於公司壓力,才在公開場合“拒絕”他。
盛世集團也打造了不少流量明星,籤合同的時候就詳細表明,不能談戀愛,否則要賠償公司鉅額違約金。
他怎麼把這一點忘記了!
青筠“拒絕”他,完全是身不由已。
都怪孔鬱,出的什麼餿主意,他要是私下找過去,青筠肯定會接受他的。
想通之後,戚瀾心裡稍微好受了一點,“你不懂,她這個人要面子,網上那些造謠的把我寫成什麼樣了,還有我媽的反對,她是腦袋缺根筋才會接受我。還有,她拒絕我很有可能是因為公司要求,她現在是藝人,不能公開戀情,拒絕我很正常。我私下找她,肯定沒問題。”
“青筠不是那種愛慕虛榮的女孩子,我之前送了她幾十億的禮物,她如果真的要和我一刀兩斷,勢必會把這些東西還給我。”
“她只是提分手,沒有提還東西,說明還是想和我產生糾葛。”
林洱:“……”
“行吧,你說了算。”
雖然林洱覺得戚瀾的話有三分道理,但其實還是怪怪的,他提議道,“你要不給王助理打個電話問一下,你送她那個公司是王助理在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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