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酒後失足掉進河裡淹死的,有幾天了,他身上什麼證件都沒有,警察花了點時間確認身份,然後才輾轉聯絡上嚴銳。
許沅陪著嚴銳去認屍。
嚴銳從接到電話後,就陷入了沉默中,他一向能裝,遇到越大的事便裝得越像是個正常人。可能清楚嚴銳和他爸之間的事的人會覺得嚴銳一定很恨他爸,恨到嚴立民死了,他也不會難過。
但許沅知道不是這樣,嚴銳對他爸的感情很複雜,用一個恨來概括太單薄了,父母和子女之間是一筆牽扯不清的債務,在嚴立民第一次跑路之前,他和嚴銳相依為命十幾年,那段時間並不會因為他後面的所作所為便消失得一乾二淨。
就像她和趙秀芳之間的親情再淡,也無法對她視而不見。
他們擁有的東西太少了,只要是屬於自己的,哪怕只有一點點,都看得很重,嚴銳對真正不在意的人,是不會有任何情感波動的,他有多恨嚴立民,就代表著他有多在意他。
嚴銳認完屍回來,許沅迎上去問,“確認了嗎?”
嚴銳點點頭,“確認了。”
許沅心裡一沉,嚴立民坑了她和嚴銳一輩子,她本該怨恨他,可此刻聽見他的死訊,她還是會覺得唏噓,所有的恩怨過往,在死亡面前都不值一提,人死債消這個詞有時也不無道理,只不過債消後,生者卻不一定會解脫。
她偷偷看嚴銳,他神色如常,沒有任何異樣。
警察道:“嚴先生,節哀順變,跟您這邊說明一下情況,經過調查,我們基本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初步判定人是死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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