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辦黃啟峰案子的時候,黃啟峰確實交待過一個同犯,但這個同犯只參與過幾次拐賣婦女就離開了,從此失去音訊。
警方也沒查到這人。
萬萬沒想到,竟然在這個案子裡找到蹤跡。
事物是普遍聯絡的,哲學誠不欺我。
那麼,曾參與過拐賣婦女的嫌犯,跟陰婚案到底有沒有關聯呢?
“韓隊,汪翠交待了,說是她私自囚禁袁清,並迫使袁清跟何超結陰婚,那些傷也是她打的。何建設打理公司事務,經常不在家,他並不知情。”
韓勉:“呵,夠狡猾的。”
但現在再怎麼狡辯都沒有意義了。
不過,汪翠為什麼突然認罪?
汪翠當然不想認罪,可她跟丈夫不能一直待在警察局裡,他們總得出去為兒子報仇。
可她沒想到,警方已經從袁清口中掌握了他們不少違法犯罪的證據。
因袁清受他們牽制,他們在袁清面前有恃無恐,料定她不敢說出去,所以偶爾會透露不少私底下的秘密。
警方沒日沒夜加大調查力度,終於查到何傢俬底下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他們不僅參與了陰婚生意鏈,還涉嫌拐賣婦女。
這些被拐婦女“全身是寶”、“一物三用”,先是結陰婚,再是被迫賣淫,等失去這些價值,她們的器官也能賣個好價錢。
其中的罪惡簡直罄竹難書!
辦案的警察都覺得渾身發寒。
這些惡人在醫院也有幫手,可以查到女孩們具體的出生時間,再推出生辰八字,因年代久遠不能查閱的,還可以透過其他手段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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