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讓自己的小貓再一次被丟掉,唐笛準備搬個家。
鄭陽想了想,問她:“要不,你就住我家?”
唐笛頓時瞪大眼睛:“那怎麼好意思!不行不行!”
鄭陽覺得挺好的,兩人還能一起上下班,怎麼說都算是朋友了,她平時也是一個人,爸爸雖然好,但畢竟是異性。
最後唐笛暈暈乎乎被鄭陽說動了,不過她堅持要付房租,鄭陽只收了她很便宜的錢,唐笛知道她是關心自己,愈發要努力,不由分說就承包了家裡的水電燃氣費用,鄭陽不讓她交她還急。
之前拍小貓跟小刺蝟的照片上了熱門,這讓唐笛生出了做副業的想法。
她開始學習如何拍照、剪影片,並且申請了賬號,慢慢經營起來,因為小貓跟小刺蝟的溫暖、幸福,讓人感覺十分治癒,所以光是桌布收入,唐笛便不再捉襟見肘,甚至還攢了一筆錢。
在這之前,過年回家,父母沒少問她要錢,說家裡困難,哥哥嫂子要孩子沒錢什麼的,唐笛把自己攢的錢全給了,結果就換來被逼結婚還被搶走小貓砸了家的下場。
家裡的錢沒有用到她身上,她卻要把自己賺得血汗錢給哥哥花用,唐笛覺得自己真是傻透了!
小貓跟小刺蝟漸漸走紅,唐笛仍然堅持上班,利用閒暇時間經營網路,賺的錢她還要跟鄭陽平分,鄭陽不要,她說小刺蝟是鄭陽家的,自己不能這麼貪心。
唐笛有骨氣也有志氣,鄭陽便只要了二成,因為她沒有參與拍攝與剪輯,可唐笛不願意,硬是給了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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