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要吃飯的麼,但是平時凌雲吃的那些腐乳豆腐乾,這進了府學幾個月了,都不曾他吃過一口肉,誰家肯把女兒嫁給這樣人家?
雖說都是讀書人,成天讀儒家著作,誠信是很重要的。但讀書的人,大多都是為了黃金屋,為了顏如玉,想法其實都很實際。真要說道先是問題,反正各種子曰過很多可以反駁自己曰過的話,想要講出個道理來對他們這些人來說,太簡單了。
所以主要還是看立場,支援凌雲的跟支援女方家人的,大概佔比一半一半,還有人是隻管吃瓜,不站立場,就為湊個熱鬧。
尋芳將一切看在眼裡,既沒站立場,也不為看熱鬧,只想看看最後真相到底如何。
凌雲緩緩從地上站起來,搖搖欲墜指著死者的哥哥道:“既然已經將她許給了我,說等我兩年,為什麼有將她嫁給別人!她跟我從小青梅竹馬,是非我不嫁的,你們叫她嫁給別人,豈不是存了絕她的心!她怎麼回事我害死的?她分明是叫你們給害死的!”
“向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麼嫁不得的?她既然生為女子,就是為了嫁男人的,嫁給別人,總比嫁給此刻的你要好!我們也盼著你倆好,你為她,連你老母親都不管了。”
“你考了秀才不去賺些花用,還叫你母親熬夜做刺繡,眼睛都要瞎了。為了娶她,你都不孝了。她為嫁給你,也成日失魂落魄,況且她年紀也大了。我們又不是什麼富貴人家,平白的多養她兩年,哪裡消耗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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