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溜絢麗的光亮,驟然從細長的圓筒中射出。
划著圈地向天空翻滾而去,在這黑夜裡顯得尤為奪目。
這是求救號筒,按長林衛鐵律,看見者必須立時向訊號發出之地聚攏。
所以,這號筒不到萬不得已,不得擅發,平常長林衛也不配備這種求救號筒,只有在一定職位以上,才有配備。
因為訊號發出,一旦人員向該處匯聚,就有暴露的風險。
也就是需要請吳爭同意施放的原因。
但吳爭對此並不抱太大希望,無非是死馬當成活馬醫,他知道應天府裡的長林衛規模不大,最多不過三、四百人,大都集中在皇城及周邊,能趕到時,怕也晚了。
吳爭急問道:“在外面還有沒有自己人?”
“有。”
吳爭鬆了口氣,“多少人?”
“一人,丙組三十九號。”
他X的,吳爭暗罵了一句,“還有別的方法與外面聯絡上嗎?”
“原本能,但現在不能。”
吳爭終於爆出粗口,“草!”
“不過屬下這些天探查得知,這些亂民之中,也有明社之人,且為數不少,只是屬下不能暴露,也無權指使他們……如果王爺下令,想來他們必會奉令行事,其實在王爺亮明身份時,他們已經自發地在約束民眾。”
吳爭有些汗顏,還以為是自己的名頭足以震懾亂民呢,原來是有人在暗中幫自己。
吳爭詫異道:“你是說,亂民之中有明社中人?不對啊,明社不是隻吸納讀書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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