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怪就怪錢翹恭是個正人君子。
飽讀詩書的他,自然見不得義軍劫掠百姓,於是給於七定了個規矩,那就是餓死不禍害百姓,絕不能濫殺無辜。
這話說得輕鬆,人真要是餓急了,怕是什麼都做得出來。
可既然立了規矩,終究要照顧一下錢翹恭的面子,於是屠殺就出現了。
人殺光了,自然就沒有人告狀了嘛。
所以,錢翹恭想得沒錯,這事還真得賴他。
錢翹恭是個理想主義者,在他看來,友軍嘛,就是自己人,是自己人就應該和自己想的、做的一樣。
可天下人,有幾個真正能象他一樣律己的?
錢翹恭內心在爭扎,他在猶豫,該不該將刀揮向義軍。
“你且先退下,讓我好好想想。”
“是。”
……。
文登城。
一處原本是當地紳衿的大宅。
此時,已經成了於七的臨時指揮部。
“小七,沈致遠咋說?”
這是一個四十多歲,比於七大不了多少的男人,他是於七的小叔,叫於進財。
於七悶聲道:“還能咋說,就是等唄……叔,你那邊咋回事,不是說了,不傷及百姓嗎?”
於進財隨口道:“小七啊,你是站著說話不腰痛,手下弟兄們一天可是隻喝兩頓稀的,這要是再沒糧,怕是連稀的都喝不成了……那姓沈的話說得好聽,可他們天天吃乾的,也不見省出多少糧來給咱們。弟兄們見天的要打仗,要不去打點野食,還不餓死?”
於七長嘆一聲,道:“可畢竟是登州鄉親……叔也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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