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在城樓默默地注視著,他知道,這場仗確實很難打。
因為氣勢很重要,再好的武器,它產生的差距,真等到雙方士兵接近到面對面時,那就不是差距。
因為無論你用什麼刀,能殺人的才是好刀,槍,也一樣。
陳勝隨即向瀝海衛士兵,下了一道命令,就是必須將攻城敵人擋在三十步距離之外。
這顯然是個廢令,陳勝自己也知道,如果這真能做到,這仗就不難打了。
燧發槍還到不了這種連後世步槍都做不到的事情。
但陳勝的用意在於,給城牆上京衛以信心。
傳令兵的大聲傳令,讓京衛漸漸恢復了勇氣。
這很顯然,再強大的火炮,只要沒有步兵靠近,起不了什麼作用,它的主要作用是破壞,絕不是攻佔。
明軍也有火炮,當然不是北伐軍的新式火炮,瀝海衛還沒有換裝火炮,就算換裝,也帶不過來啊,瀝海衛只有被吳爭不要臉地命名為“迫擊炮”的小炮,而且還沒有象吳爭所率火槍兵那樣滿編,整個瀝海衛二萬人(瀝海衛從始至終是另類,超編),總共才四百門小炮。
明軍在城牆上部署的是明朝的老式火炮,個頭小,射程自然比清軍短,精準度也不如清軍的紅衣大炮。
所以,相互壓制是肯定做不到的。
也就是說,戰鬥一開始時,守軍處於捱打的處境。
整整六輪炮擊之後,清兵開始攻城。
可炮擊依舊在持續,守軍被壓制,有顆炮彈正好砸在城樓左側,掀翻了小半個城樓,士兵們為陳勝捏了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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