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觀察的斥候大聲道:“敵人進入一百步了!”
吳爭大喝道:“狗X的,那還愣著做什麼?開炮!”
士兵們臉上還未散去的笑容瞬間硬住了,大將軍怎麼說變臉就變臉呢?
然而,被他們擋住的迫擊炮(虎蹲炮),開始奏響了今日華麗的樂章。
吳爭太陰了,太狠了。
這支火槍兵沒有攜帶野戰炮,不是沒有裝備,而是攜帶著行軍不便。
所以,在喀爾楚渾看來,這不過就是一支單純的火槍兵。
火槍打不了,那就只能捱揍。
可惜的是,喀爾楚渾不明白,準確地說,應該是沒見識。
只要想想,你在半路遭遇伏擊時遇到了什麼,就應該想到,面前這支軍隊,怎麼可能除了槍就沒有還手之力呢?
所以,吳爭反其道而行,他在誘惑清軍鑽入自己的火力覆蓋範圍。
其實迫擊炮的最遠射程已經達到九百米,有效射程也在五百米附近,折算下來,也就是近四百步。
火槍兵早就可以對圍上的來清軍進行炮擊,但如果炮擊,清軍就會退。
這種炮彈的殺傷力不強,一發開花炮彈,直接命中,也就殺死殺傷二、三人罷了。
一輪炮擊之後,殺死數百人,對這場戰鬥的意義不大,反而會引起敵人的警覺。
要想盡可能地殺傷敵人有生力量,吳爭想了這條誘敵深入的計策。
放進來,攔腰截斷,一百步至五百步的距離中,可以容納二、三千敵人,在五百步位置截斷,那這二、三千敵人就在短暫的時間裡成了一支孤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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