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
這是吳爭能想到的,最關鍵的一點。
這比勇猛、無畏更重要。
好漢難敵四手,這個道理在熱兵器的戰場上,尤其明顯。
就算無雙呂布重生,他敢在十杆火槍齊射面前,舞下長戟試試?
士兵的平民化,不是士兵的戰力上升了,而是火器彌補了武力的不足,讓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動動手指,就能奪取他人的性命。
而強化這一點,就需要配合,配合需要令行禁止,要達到令行禁止,就得強化士兵的服從。
吳爭給他們上的第一課,就是服從,無條件服從。
為此,淘汰了兩個人。
但吳爭的威信,就這麼樹立起來了,當然,這肯定不是靠著人格魅力樹立的。
而是賞罰、規矩。
吳爭知道,自古以來,有人格魅力的將領層出不窮,可一旦主將一死,軍隊就如同一盤散沙,遠的如岳家軍,近的如戚家軍。
所以,吳爭隱去自己的身份,以一個不起眼的將領來訓練這五十人,是動過腦筋的,吳爭想要一支,不管誰來指揮,都能令行禁止的軍隊。
方法沒有別的,只有四個字——賞罰分明。
如果再多加四個字,那就是一視同仁。
如果合成一個字,那就是——信!
信則立,無信則廢!
吳爭向士兵們許諾了軍職,只要此次勝,四十八人,都將成為百總,成績卓著者,前五名將授以把總。
把總,按明朝官制,那就是七品武官,相當於一個縣太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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