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肅樂突然道:“要不錢某再召集之前的義軍,上次召集之後,我兒已經將在紹興府滯留者登記在冊,要召集不難。”
吳爭聽了有些不樂意,因為梁湖衛所中,錢家的勢力太大了。
吳爭不想自己的麾下,有一個山頭尾大不掉。
於是找了藉口道:“可如果不是兵部補充,這擅自召集兵員,可是大罪。”
不想張國維卻道:“就算是在大明朝,戰時衛所千戶也可召集散兵,這倒沒有違制。”
張國維的話自然是沒錯的。
大明之所以設立衛所,以百戶、千戶做為基礎單位,就是有個戰時民變軍的考慮。
千戶所滿編是一千一百二十人,但如果到戰時,可從千戶所轄內囤田軍戶中,召集兵員,人數不限,但只能是在自己所內軍戶中召集。
做為區分,那一千一百二十人叫做正兵,臨時召集的稱為散兵。
所以,吳爭確實有自己召集兵員的許可權。
被張國維這麼一說,吳爭就無法堅持了。
想到畢竟是為了明年開春的備戰,於是點點頭道:“那就按錢大人的意思辦吧。”
說到這吳爭突然向錢肅樂拱手道:“先向錢大人告個罪。”
錢肅樂一愣,問道:“吳千戶有何事得罪錢某?”
“如果吳爭不升官,怕是令郎也升不成官了,這不是得罪了錢大人嗎?”
吳爭的意思是,他是千戶,此次為了繼續將梁湖衛所捏在手裡,不願升官,那麼做為下屬的錢翹恭自然也升不成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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