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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好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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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跟在老兵後面衝,打一場順風仗也就罷了。

一旦逆勢,最好的結果就是一鬨而散,如果運氣不好,反而會衝亂老兵組成的排頭兵陣形。

所以,吳爭做了這一番看似荒唐的安排。

所有的好箭手都帶去了平崗山,把這群訓練才三天的菜鳥留下,給了他們此戰最重要的一環——射箭。

三天的訓練時間,什麼都沒學,就學了怎麼使用弩,怎麼拉弦,怎麼裝填。

會這項技能精通的話,那就看悟性了。

可僅僅只要學會,三天時間就足夠了。

他們不需要準確度,百步的距離,弩都架好在固定的位置,需要做的就是,不斷地拉弦裝填擊發,單調枯燥,但非常有效率。

上中下三層弩箭,密集而不可躲避。

強大的貫穿力不是肉體可以阻擋的,就算是馬皮厚,也一樣。

百步的距離,射中馬匹的弩箭也就是個貫穿,可射中人體的始終箭,那足以再貫穿一具人體。

明軍的箭自然不傷害自己人,這就是錢翹恭部不帶長槍,只帶刀盾的主要原因。

目的不是為了阻擊,只是為了保命。

當然錢翹恭部的任務依舊沒變,那就是,殺敵。

以支援沈致遠、周大虎部的幌子,吸引從兩側合圍的韃子,不讓韃子去攻擊那數百未經訓練的菜鳥,然後在弩箭發射之後,抽冷子殺死被弩箭射得雞飛狗跳的韃子。

這一步步的部署,確實天衣無縫。

這是一場有計劃、有預謀的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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