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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奉天殿。
荊王朱慈煃會同幾個宗室親王在朝堂上耀武揚威。
朱慈煃倨傲地朝龍椅上的朱媺娖道:“陛下,從沒有聽說親王要為臣子償命的,況且並沒有真正殺死錢肅樂,祖宗家法也僅僅限制了親王謀反……本王並無謀反之意,是以,陛下可廢黜、貶謫臣的親王位,但不可加害,更不能將本王交於吳王,任由其發落。”
由於人證、物證俱在,確鑿無疑,故朱慈煃並不否認他派人,半路截殺錢肅樂的行徑。
但朱慈煃拒絕前往杭州府,交由吳爭發落。
也就是說,罪可認,罰得按祖宗家法來,明朝的祖宗家法,還真沒有親王為臣民抵命的先例,哪怕是當朝大臣,殺了也就殺了,了不起除爵,廢為庶民,這已是最嚴厲的懲罰了。
但只要不是謀犯,三五八年之後,這會重新冊封。
譬如皇帝大婚啦、王子誕生啦,但凡遇上舉國同慶之事,便是重獲王位之時。
與皇帝私交好的,直接就是親王,關係差些的,從郡王過渡一下。
可誰都明白,朱慈煃這要是去了杭州府,那就得按律法來,因為吳爭姓吳,不姓朱啊,他可不會念著血緣,對朱慈煃網開一面。
朱媺娖確實為難。
她有中興明室之心,這幾年也有歷練,可終究是女兒身,女子為帝,已是倍受詬病,真要是與宗室鬧翻,沒有強硬的實力為屏障,那這位置還真坐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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