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宏政好心的勸告,林鳳玲並不領情。
特別是最後那句警告,聽在林鳳玲的耳朵裡,就是欺負她,嚇唬她,瞧不起她!
欺負她是小地方來的,不知道大城市的規矩,嚇唬她讓她知難而退,好藉此來討好他媳婦兒和韓明秀那兩個賤人。
哼,沒良心的玩意兒,看她落魄了,就瞧不起她,這要是擱從前,她還是老趙家兒媳婦的時候,他能敢這麼對自己嗎?
記得從前趙家還沒倒的時候,他林宏政每次見到自己,都滿臉陪笑滿嘴客氣的,現在馬糞蛋子發燒了,就翻臉不認人了。
呵呵,拿警察嚇唬她,她就不信那個勁兒的了,她又沒去砸韓明秀的酒店,也沒攔著不讓客人進出,就讓她閨女跪在酒店門口哭兩嗓子,磕幾個頭,警察就能抓她?
她又不是沒見過世面的人,這種小事兒,充其量不過是家庭糾紛,而且也沒造成啥嚴重的後果,就是警察來了,也頂多不痛不癢的申斥幾句,哪裡就用得上拘留了?
“哥,你也不用嚇唬我,反正我現在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罰款進局子我都不怕,韓明玉要是不借給我錢,我就堅決跟她鬥到底!”林鳳玲仰著臉說道。
見她這般固執,林宏政自知也勸不動她了,就嘆了口氣,不再勸她了。
反正該說的他都說了,該做的他也都做了,這位堂兄,他對林鳳玲也算是仁至義盡了,李鳳玲要非要自尋死路,他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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