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韓明秀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要上出租屋去一趟,趁著沒人,把她存放在空間裡那幾頭野豬都收拾了出來了。
因為時間充裕,她收拾的非常仔細,豬肉都被分成一小塊一小塊兒的,還進行了分類,肥肉放一堆兒,瘦肉放一堆,五花肉又放一堆兒……
豬頭和豬蹄子收拾出來了,豬大腸也洗乾淨了,做了不少血腸和肉腸,豬皮也都被她收拾乾淨了,上面的大毛全部颳去,然後煮爛,再用錐子挑開肉皮上的毛囊,用鑷子把上面的細毛一根一根的拔去。
野豬皮裡富含大量的膠原蛋白,是美容的聖品,雖然她現在年輕貌美不需要補充膠原蛋白,但終有需要的一日,就先擱在空間的某個角落裡,留這幾十年後再吃,反正擱多久也不會壞掉……
另外,趁著現在有功夫,她還烀了不少的肉,也做了不少肉食。
之前在空間裡儲存的那些食物都已經被消耗光了,得再做點補充進去,免得有點啥急事兒時沒啥吃的。
這樣忙乎了四五天,那幾頭野豬都被她收拾完了,韓明秀覺得自己端得差不多了,就再次去了張強子的家,去看他說的那些字畫和瓷器。
在這個年代,字畫和瓷器比金銀珠寶還不值錢,因為在老百姓看來,金銀珠寶起碼是件東西,就算不能吃不能喝,但起碼可以保值,還可以傳世。
字畫和瓷器就不一樣了,誰知道那些玩意兒是真的還是假的呀?就算是真的又咋樣?就是張紙兒上寫巴寫巴,畫巴畫巴,就要賣那麼老些錢,誰腦子抽了去買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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