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外傳》:“社者,五土之神也。“
《孝經》說:“社,土地之主也,地廣不可盡敬,故封土為社以報功。“
社祭是一種非常隆重的活動,每年四次,分別是仲春、季夏、仲秋和孟冬,其中以孟冬之社最為隆重,特稱“大割”。
雖然這一次是仲春之社,但由於魏國大軍即將出發,和趙、韓兩國聯軍在澮水以北的戰場上展開戰鬥,因此魏國國君魏罃依舊用十分隆重的規格來召開了這一次的社祭。
《祭法》規定:“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社、王社、國社、侯社屬於官方之社;大夫不特立社,與庶民共社,是為民間之社。
根據這個規定,魏國的社屬於國社,但是由於戰國時代周天子的臉面甚至都比不上一枚魏國銅幣那麼大,所以從魏斯立國開始,這位魏文侯就將魏國從國社直接提升到了王社的規格。
魏國的王社位於宮城之中,和魏國太廟呈一左一右之勢,面積並不大,從吳傑所站著的位置看過去,只能夠遠遠的看到王社的紅色圍牆,除此之外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照理來說,以吳氏一族下大夫的爵位,應該是屬於和庶民共同進行社祭,也就是所謂民社的。
即便是有份參與到王社之中,那也應該是吳氏一族的家主出面,而並非吳傑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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