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隨售權,是一個看名字很普通但實際上殺傷力極大的權力,也是投資者坑爹的利器。一旦簽署隨售權,並且企業經營指標觸發一定條件,投資者有權力要求創業者必須與自己一起出售股權。
本質上這是投資者為自己退出掃清障礙,因為有些資本機構願意接手的前提是併購而不是投資,只有100%收購才願意拍錢,而不是僅僅接盤前一家投資機構手中的股份。
但創業者通常都對自己的企業有感情,選擇死挺的多,選擇放手的少。這個時候隨售權就體現出價值,創業者不想賣也得賣,是強制性的。
估值暴漲的時候,投資者想退出很容易找到接盤者,但估值不再漲的時候這個條款就會產生很大的效力,可惜大夏沒有。
劉晉芳現在想要出手《深夜畫廊》的份額一點也不讓人意外,因為直接對接的經理都走人了。交接雖然已經做過,但是新接檔的經理怎麼可能瞭解以前遺留過多少問題?關鍵是《深夜畫廊》發展一直不上不下的,說不定哪天估值就要跌,要是換個明星公司,那肯定繼續持有。
要是能像巴人娛樂一樣暴漲到幾百億該多好啊……
但是,現在她是什麼權力都沒有,上哪找那麼好脾氣的大買主嚄?
所以,對房詩菱的請求,劉晉芳抱定了渣男三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根本不可能表態。繼續跟投是沒門的事,大夏並沒有投過影視,投資的觸手僅限於自媒體,所以什麼綜藝之類的,不懂。但房詩菱想說服自己完全不干涉她新的一輪融資也絕對不可能,想都不要想,有機會就出手,沒機會也不能讓房詩菱跑了,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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