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慕淺順利拿到專案,另一邊,慕辰卻過得不太如意。
陸家別墅——
慕辰已經被凌謙困在客廳裡一整天了。
他不是第一次見凌謙,卻第一次見到一個毫不留情面的凌謙。
明明上次吃飯的時候,看著這叔叔覺得還挺溫和的,怎麼現在就跟變了個人似的!
“《民法典》第四十條是什麼?”
慕辰:“……”
“第七十三條呢?”
“……”
“第一百二十七條?”
“……”
一問三不知,凌謙敲了一下慕辰的頭,“之前讓你背的內容,這麼快就忘乾淨了?”
慕辰:“……”
之前背這些變態法條的人是他哥,不是他啊!!!
這個法律那個法律的,凌謙在他面前唸叨了一上午,他已經快被搞瘋了!
渣爸實在太惡毒了,竟然派人這麼搞他!
“凌叔叔,這麼背不合理!”
凌謙挑了挑眉,“那你說說,哪裡不合理?”
“法律光這麼死記硬背有什麼用,現實生活中的情況千變萬化,根本不會都按照法律來嘛。”
“比如?”
比如?
慕辰大腦飛快運轉,從這個方向看外面,剛好能看到劉媽正在門口趕一隻流浪狗。
他當即說道:“就比如說那隻流浪狗,人家來去是他的自由,劉媽媽憑什麼要趕它走呢?如果他是一個人,劉媽媽趕走他不是就限制了他的自由嗎?”
凌謙笑了一聲:“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比如那隻流浪狗,如果他真的是個人,那現在他就在做他不該做的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按照《民法典》第四十條來說,他現在就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怎麼,還覺得背法條沒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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