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下去,橫衝直撞地貼上裴雁來的唇角。他起先一動不動,既不甩開我,也沒躲開。
可能被我嚇到了,也可能在斟酌我的死法。
喝完酒,我的膽量變得出奇大。他既然視若無睹,讓我誤認是順從的訊號,就別怪我得寸進尺。
三次,我記得很清楚。我湊上去,親了他三次。
夢裡也不會發生的好事。
只是嘴唇貼著嘴唇,很淺又很短的吻,連溫度都沒來及感知。鼻尖幾回頂到他的側臉,我貪婪地汲取皮肉散發的荷爾蒙,恨不得把胸腔都脹滿。
我睜著眼去看他,眼淚已經不是因為生理性刺激而流下。
酒精讓我的血壓短暫地降低,在暈眩中,我清晰地感知到自己思維的鈍化。
他不抵抗,是不是喜歡的意思?
再來一次……如果再來一次呢?
我是說萬一,有沒有可能就在下一回,裴雁來給我一些迴應?
我要的不多。
很可笑,每每和他交鋒,我好像都會變成莽夫,變成頑劣的稚子,不要命的瘋子,又或是天真的空想主義者。
我是這樣想的,於是也這麼做了。
第四次吻到裴雁來,從未被充盈圓滿的欲求終於衝破牢籠。我不甘於唇肉相貼、淺嘗輒止的觸碰,我偏過頭,於是吻落在他的唇間。
我探出舌,心動如擂鼓,指尖都在發麻,然後在他唇縫處輕輕一舔。
我自認為是一次過火的試探。
卻沒猜到這是兇案的開始。
耳畔的呼吸聲一沉,裴雁來就是從這一秒開始暴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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