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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握從胡笛那裡打聽到胡笠在家的時間,打扮得清純俏麗的去了。而握路上還說,這種衣服她高中就不穿了。

胡笛把人帶進來自己就溜了。他是怕捱揍,而握是覺得他礙事,萬一胡笠誤會自己是他弟的女朋友就不好了。

至於為什麼選在家裡,她的理由也很充分。對於胡笠這種身份特殊的人來說,警惕性會很強,但再強,在家裡總會放鬆一點。再由於他職業自帶的高度奉獻精神,幫忙把一個丟了手機又崴了腳,朋友接回家又跑了的女大學生送回家,不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嗎?她再請他幫忙塗個紅花油,給他倒杯水,聊聊興趣愛好,交換個聯絡方式,也是應有之義。

姚而握絲毫不顧腳踝的紅腫,翹著腳支在茶几上,想得美滋滋的。突然,她聽到樓梯上有了動靜,連忙裝出一副弱小可憐又無助的樣子,嘴中“嘶嘶”吸氣。

等眼中蓄出一層淚花,便朝來人望去,先驚後怒。

天殺的胡笛!在家的不是他哥是他老子!!!

但戲到這裡,而握也只能接著往下演,“叔叔好,我是胡笛的朋友。我把腳崴了,手機又丟了,他剛剛出門了,讓我在這裡等他送我回家。”

“你是而握嗎?”一道遲疑的聲音響起。!!!姚而握這下真驚了,胡笠的爸爸怎麼會認得她?她這麼有名的嗎?

“您認識我?”而握眨巴眨巴眼睛,把那點淚花眨乾淨,看著眼前的軍裝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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