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修傑從不否認自己是個天才。
這個天才的頭銜在母親在再婚後顯得一文不值。
他的繼父是位數學家,科學家,是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少數人之一。
當他第一次見這位華裔數學家的時候,他就不可自拔地想要親近他,天才是非常擅於聞到同類的氣息的。顯然,這是他的失誤。
他聞到的是那位未來繼父的小兒子,只比他小一歲的羅汀的味道。
羅汀比他更聰明,他的母親是位混血德國科學家,據說是從事衛星方面的,她的父親是來自香港的豪門家族,背景複雜,祖父母一輩都是了不起的聰明人,羅汀遺傳了十成十。
他的“天才”在羅汀的襯托下顯得庸俗可愛。
直到十六歲那年,他從中國過完暑假回到加州,一拉開房門,從海洋上奔跑過來還留著汗味兒的溼熱陽光灑在沙發上沉睡的女孩身上,她的一頭黑髮佈滿粼粼波光。他媽媽朝他招招手,輕聲道“不要吵醒朝朝,讓她睡一會。”
朝朝。
秦朝朝。
許喲喲是在兄弟兩人上中學的時候出生的,是個漂亮有天賦的女孩子。她喜歡唱歌跳舞,出生在西方的東方女孩嬌小可愛,處處散發著矛盾的吸引力。她在12歲的時候被星探發掘,出版了第一張唱片,從此一炮而紅,拿著一把吉他滿世界跑。
許喲喲將黎修傑的第一場愛情帶到他身邊。
是他情竇初開的年紀第一個喜歡上的人,
可惜不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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