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最近兩天小說寫的越來越順暢,楊慧君的故事也越來越有看點,當然,我是以百分之三十的真實,加上自己的臆想,正寫到楊慧君來心理診所的事,看著那麼多的留言,心情大好。正在調整大綱,希望有個美滿的結局。門外忽然有敲門的聲音。開啟門一看,竟然是一個陽光男孩,手裡舉著快遞。
快遞小哥開著玩笑說:“怎麼打你電話不接,沒辦法直接送過來了。”
我接過快遞是一封書函。我剛要簽字忽然發現上面的地址竟是我市某區法院的信函。
我詫異地問:“這是什麼?”
見多識廣的快遞小哥瞄了一眼說:“好像是法院的傳票。”
“傳票?”我心裡一緊,有些不詳地說:“怎麼可能呢?”等我再抬眼時,快遞小哥已經溜之大吉了。
我心裡砰砰的跳著,趕緊找到剪刀將信件剪開。還真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傳票。紀晚舟委託當地法院向我發來的。
我氣得手直哆嗦。控制了好一會兒。才用眼睛往下看。
看了三遍我才反應過來到底是因為什麼,傳票的大概意思是,十多年前,他年少無知竟然把傳家之寶以私人物品的形式送了我,而且沒有經過家人的允許。這是一張珍貴無比的張大千親筆畫,還有其他明家的落款。由於當年他年少輕狂,不懂得此畫的珍貴程度,在沒有告知真正的收藏者同意後,竟然轉送給我。多年以後,因家人的逼迫和對古蹟的珍愛,索要曾經的珍貴名畫。書中列舉了自己曾經以私人的方式進行索要無果後,不得不將我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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