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我姐姐的婚事,”我略微有些惱火道:“為了朝堂之爭而傷害親人,這種事我做不出來。”
“是我小人之心,請姑娘見諒。”韓敬承認自己的過失並且向我道歉:“我之前對姑娘和姑娘的家人不瞭解,因此心存疑慮。”
就像我對東平王一家不瞭解,也會對“奸臣”名號之下的他們心存疑慮一樣,這倒也是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
我調侃道:“但你也不可能因為我剛才的一番話就對我改觀吧?”
“話誰都會說,但要看在什麼場合說。”韓敬明智道:“當著夏家和魏家兩大士族的面說這種話,姑娘的為人可見一斑。”
這算是對我稍微有些相信,但還不是全信的意思?
我不明白韓敬跟我說這些幹什麼。
好在韓敬接下來就進入了主題:“中郎將明日便可從大理寺回家了,姑娘去接他嗎?”
我這幾天都在碼頭忙,根本沒聽到過檀旆的訊息,韓敬突然來這麼一句話,簡直叫我摸不著頭腦:“大理寺?”
韓敬看出我的疑惑,耐心地解釋道:“上巳節那天在西郊櫻花林,中郎將和盛大人大打出手,被御史參了本,大理寺給他們一人判了一百大板。”
司空逸軒身為御史,真是盡職盡責。
第34章 親密
畢竟已經當面譏諷過,又是同朝為官,我以為司空逸軒會當這事沒有發生,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多少也能賣個人情,沒想到他還是參了本,這可真是……非常像一個御史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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