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京在一旁攔住了她,冷聲道:“別搗亂。”
而那邊,萬眾矚目之下,林水月將那張寫滿了字的宣紙,往前一遞,用所有的人都聽得見的聲音說道:
“臣林水月,狀告刑部令史趙毅、翰林院編修孫宇、太常寺李克雲等一十七人,刻意敗壞臣名聲,欲以低等下作之手段,迫使臣退出朝閣。”
滿殿俱靜。
在座的人,不論是官員,還是貴女亦或者是那些個夫人,俱是都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因為在每個人的印象裡,都從未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但凡是個姑娘遭遇了這樣的事,厲害點的,便是離開京城躲避一陣,去外地另尋人家悄悄地嫁了。
若是心智差點的,只怕早就自我了結,留下一具屍體了。
這當面狀告的,還是頭一回。
林水月復又道:“這是臣寫的狀紙,請皇上過目。”
更為詭異的就是,林水月還自己寫了狀紙,瞧著她這樣,甚至打算自己給自己當訟師。
所有人俱是被她的舉措驚住了。
那趙毅亦是反應了許久,才道:“林小姐,你這是做什麼?分明是你主動撲了上來,要與我牽扯不清,如今怎麼還翻臉不認人了。”
不光是他,連帶著那些被林水月提到過的人,俱是都出列,大聲說自己冤枉。
“還請皇上明察,臣什麼都沒做啊。”
“是林小姐先同臣私相授受的。”
“林水月分明是事情敗露了之後,才惱羞成怒的,竟將罪責全部怪到了我等頭上,實在令人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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